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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风气方面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隐患点【五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4-04 08:50:07

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换届风气方面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隐患点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换届风气方面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隐患点5篇

换届风气方面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隐患点篇1

虚开收入证明、入社证明,存在哪些风险

主题描述

  我在成都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公司有400余名员工,去年因为房市行情,许多同事都赶着买了房。因为买房、买车之类都需要开收入证明,当时出于帮助员工实现心愿的考虑,总经理让我们做了一个关于虚开收入证明的内部规定,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这项内部规定出台以后,一直实行到现在,目前还没有出过什么问题,但我心里总是有些忐忑,不知道这项规定的效用能有几成,是否需要改进,如开证明时让员工提供购房、购车相关合同等。

  请大家教我,怎么样既帮助了员工,又保证公司没有好心办坏事。

      本案例非常贴合各单位操作实际,需要我们仔细反思和总结,只有这样,才可能寻到既帮了员工、又不坑公司。

(1)企业情况。成本一家国企,员工400余名,去年许多同事买房。

(2)内部规定。为帮助员工实现购车、买房,总经理要求可以为员工虚开收入证明,但要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自己要求公司虚开收入、社保证明的,产东得主张任何法律权益。从实行到现在,没有出任何问题。

(3)害怕出事。内容规定的效用如何可否完善有些忐忑。

(4)欲达目标。既帮员工、又不抗公司。

2、潜在风险。

       一听到“虚开证明”,我就感觉到不对,因为毕竟不是真实的,如今法规相对比较健全,一定存在着风险的,虽然目前“风平浪静”,今后来看,有以下风险。

(1)银行起诉企业

       为满足员工购房购车,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证明上就有单位的公章,银行依此证明向员工发放贷款。如果贷款月供超出员工实际收入,员工将无力承担,只能中断银行还款。如果银行核实,将发现单位出具了虚假收入证明,于是,银行可将单位和员工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企业虚开收入证明的行为是违反民法中“诚信原则”的,而且也无法排除与员工“恶意串通”的嫌疑,可以说,企业开假证明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对银行的利益造成了侵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企业的这种不诚信行为,很可能被银行拿入“黑名单”,对单位今后的贷款、融资等都不好。

(2)产生劳动纠纷

       员工在外遭遇交通事故,为向责任方获取较高的误工费,在员工的要求下,企业为员工开具了超出员工实际收入的虚假收入证明。

       今后,如果员工以此证明为据,因交通事故误工期间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申请企业补收入差额和社保,包括正式上班后要求以该收入证明中的收入给予付薪等,虽然企业可拿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银行工资流水帐明细来说明,但一般劳动合同只说的是基本工资,没有说明全额工资是多少,银行流水只能证明公司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并不能说明每月都足额支付。基于这种逻辑和实际情况,如果员工起诉,企业极可能存在败诉。

(3)承担伪证责任。

       员工家属工伤后,员工本人参与了家属的护理,在护理误工费开具收入证明时,公司为满足员工想多得到赔偿的愿望,开具了虚高的收入证明。

       如果家属所在单位认真核实,将不会认可这个收入证明,而且这家单位可以对员工的单位进行起诉。根据有关法律,诉讼相关人伪造证据,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存在劳动关系。

       有时候,有的员工虽然已经离开公司,而且没有办离职手续,后来找到公司,说现在没有上班,想办理信用卡等,让公司出具一份收入证明,公司就答应并开具了收入证明。

       后来,如果员工拿着该收入证明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由于该证明上明确说到该员工是公司的员工,而且有公司公章。如果公司认可该证明是真实的,并认为该证明不能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来证明(比如:离职申请表),公司也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3、难以自圆。  

       公司规定,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这个申请,是十分脆弱的,处处存在着法律漏洞。到时员工反悔着受公司协迫才写的这个申请,否则不给出具申请;虽然说是“员工要求公司虚开”,但证据何在难道都进行录音,不太现实;还说“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这更是违法的,员工有没有什么权利,需不需要维护,是法律和员工自己决定的,企业根本无权强制性取消。

       所以,这种先小人的做法,也无法杜绝真小人来钻空子的。

4、如实证明。

       基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存在以上风险,公司还是应当实事求是,做到以下几点,就会少许多风险,同样也能帮到员工的。

(1)确定好时间段。在收入证明中,清楚写好“某员工从某年某月某日到现在(也就是开具证明的当天)是本单位的员工。这样就避免了员工今天拿着证明无理取闹的出现。

(2)收入实事求是。将员工收入分解成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保、奖金等项目,将员工入职到现在的月平均工资如实填写即可,不夸大。这样就将选择权让给了银行。

(3)明确证明用途。在证明中,阐明用途,同时说明其他用途无效。

(4)建议多份证明。如果员工一人的收入达不到贷款的条件,建议其让家人也让单位开具证明,多份收入证明以达到贷款的条件,只是时间上要多花一些。

(5)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公司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开具证明,而不是满足员工的虚假要求,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或者直接说公司“有规定”,员工也会理解的。


案例解读:

1、国有企业,员工400余人

2、公司很多员工买房购车需要开收入证明

3、公司为帮助员工,做了一个虚开收入证明的规定。

4、规定:员工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5、内部规定出台以后,一直也没有出什么问题

目的:规避法律风险,合理开收入证明,让员工买房买车等等。

案例解析:

一、员工开收入证明的用途

1、购买房子、车子等

    这个是最多的一种。很多人购买房子,办理购房贷款,银行都要其出具收入证明,证明其是有能力还款的。银行会根据贷款额度需要购房者有某种程度的收入,很多人购房,全家的收入是足以偿还贷款的,但是懒得办理手续,或是其他人是个体经营不好办理手续,于是就要求公司给虚开收入证明。

   最近公司就有几个人要求公司给开收入证明,都是买房子的,都要求开高一些。

2、办理信用卡

   说到办理信用卡,很多银行办理信用卡都会要求办卡人开收入证明,而且信用卡办理人员也会直接跟你说,多开点,这样可以额度高一些,我就遇到一个直接告诉我开多少合适的。

3、为了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有些人为了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是租住廉租房,要求公司给开具比实际工资低的收入证明。

4、其它原因

    有些人在出现交通事故或是其它伤害的时候,为了多拿误工费,要求公司给其开较高的收入证明,很多时候公司就给开了。

    还有些人想离职,又想捞一笔,于是编个理由买房子什么的,让公司开收入证明,其实是想用这个来敲一笔。

二、公司给员工虚开收入证明的原因

    很多公司明知道虚开收入证明是有风险的,但是还是给员工开具了,一是真心想帮助员工办事,毕竟是自己的员工,能帮就帮;二是相信员工的人品,觉得他们不会还不起贷款或是信用卡,也不会因此敲诈公司。

三、公司虚开收入证明的风险

1、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涉嫌侵权责任

    刚才分析过,员工虚开收入证明是为了办理信用卡或是买房子。

    大部分时间单位虚开收入证明是没有实际事情发生的,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曾进行了相关调查,一共有2800多人参与调查。统计数据表明,真实的只有33%,也就是三分之一。很多时候银行是知道员工的收入证明是虚假的,但是依然办理了房贷或是信用卡,不出事没有关系,出了事情就找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就好了。

   哪些情况属于出事呢

    1)如果出现员工办理好信用卡后恶性透支,然后不还款,人也消失了,公司就会承担相应责任。

    2)有些银行在与申请人签订信用卡合同或者房屋贷款合同时,将申请人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合同权利义务的组成部分。一旦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有不实之处,不仅员工(申请人)个人面临被银行起诉的风险,而且失信的单位也有可能被银行以“利害关系人”的理由追加为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美国的次贷危机大家都知道吧,就是因房贷引起的。今年上半年限购政策导致房价下滑了一些,很多人上个月买的房子下个月就便宜1000元每平米,导致很多人都纷纷抗议,如果房子下滑太多,很多投机者就会因此放弃房贷,让银行把房子收回,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房贷收不回的状况,银行就因此找单位的连带法律责任。

    小结:如果单位将虚假收入证明提交给银行,银行根据这些收入证明为申请人发放信用卡或者批准房贷造成了损失,单位将有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单位这样做在主观上是明知和故意的,不排除单位与员工“恶意通谋”,构成侵权。银行可能会以侵权之诉追究单位的民事责任。

2、办理公司贷款受限

    银行内部的合规经营手册都规定: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公司,本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如果公司进了银行的“黑名单”,对于公司以后的项目贷款和融资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没有哪个公司运行的时候不办理贷款的,因为一个虚开收入证明导致在银行存在污点,得不偿失。

3、行政处分

    2011年,农行宁夏分行员工马XX突破重重审查,成功地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了《银川市申请经适房购买资格(第五批)家庭情况公示名单》上。结果被人举报不具备资格却成功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于是马某被取消经适房购买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被处以通报批评和扣罚绩效。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公司虚开证明缺没有被处罚什么。因为现在的法律法规不算完善,但是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出台相关法规,用以规避这类事件的发生。例如,天津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就规定:对极少数开具虚假收入证明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责令按市场价格补齐购房差价,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虽然说行政处分也不伤经动骨,也不罚款,但是对公司的影响是很大的。在政府部门挂上号,以后什么税收倾斜之类的就不要想的,不特意严格审查你就不错了。

4、伪造诉讼证据 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老程在超市购物摔倒,造成右侧髋骨骨折,花费医疗费8000多元,卧床休养了3个月。由于有医疗保险,除去报销的部分,老程向法院主张要求超市赔偿其医药费800多元、护理误工费30000元。为了能够多获得赔偿,老程向法院起诉称,在他卧床休息的3个月里,儿子对他进行了护理,而儿子每月的收入在1万元,并提交了儿子公司出具的误工收入证明。超市对这份误工收入证明不予认可。后经调查核实,老程儿子的收入仅在2200元左右。因为这份误工收入证明是该案的主要证据,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法院最终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劳动纠纷

   这个是最常见的,很多时候公司好心给员工开具收入证明让其买房子办理信用卡,结果员工因此要挟公司,让其补发工资或是补交社保之类的。下面提供一个来源网络的案例:

    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小林一纸诉状将一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社保损失。小林提交的最重要证据就是公司之前给其出具的收入证明。在庭审中公司否认与小林存在劳动关系,当初小林通过熟人关系要求公司为其出具一张收入证明以办理信用卡,公司相关负责人碍于面子给小林出具了收入证明,但该证明仅是供小林办理贷款手续使用。

  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上,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是重要参考凭证。在本案中,由于该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明确记载小林是其公司职工,公司在认可证明真实性的基础上提出其不能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辩解,如果没有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辩解,那么收入证明的证据效力难以被否定,由此面临败诉的风险。

四、如果规避风险

    很多时候人都会好心办坏事,觉得是举手之劳的事情,顺手就给开了证明,员工也觉得事情不大,你不给开证明就是故意折腾他,导致员工和公司之间矛盾重重。

    很多时候,部门经理之类的会强迫人资部门给他们的员工开虚假的收入证明,有的时候是老板自己要求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出现,人资部门在第一起开具虚假收入证明的时候就应该把事情的严重性告诉老板,让老板认识虚开证明不是小事,然后在老板的同意下给大家做一次普法知识讲座,让大家都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换届风气方面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隐患点篇2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哪些风险!

现实中,有些公司或者个人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又不想向亲戚朋友开口借钱,由于小额贷款门槛低,都会向小额贷款公司寻求资金援助。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哪些风险呢!

1、申请门槛低。相比挑剔的银行来说,平易近人了不少。一些收入较低或工资为现金发放形式(可提供3-6个月自存流水)的借款人,都可直接通过小贷公司办贷款。

2、放款速度快。银行的审核流程严格而繁琐,但贷款机构则与之相反,其颇高的办事效率,无疑提高了放款速度。因此,急需用钱的朋友,可以考虑向此类机构申请贷款。

3、借贷信息不会被纳入征信系统。虽然征信系统在日趋成熟的阶段,但仍有待完善。究其原因,凡是借款人与银行外贷款机构发生的信贷交易行为,都不会被记录在征信系统内,自然也不会体现在信用报告上。而这就意味着,借款人的负债情况及逾期行为,不仅会享有充分的“隐私权”,更是有利于借款人再次向其他机构借款。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有哪些风险?

1、贷款费用高。由于小贷公司的申请门槛低,承担的放贷风险自然也相对较大,在风险换利润的贷款行业中,收取的利息会高于银行也就显得理所当然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小贷公司间的收费标准也会各有差异,货比三家对借款人来说仍是王道。

2、贷款骗局多。在鱼龙混杂的无抵押贷款市场,不少穿着小贷公司“外衣”的不法分子,对于用钱心切的借款人实施诈骗行动。总的来说,80%的贷款机构都会以收取保证金、手续费、利息等名目,要求借款人提前交费。但实际上,正规的小贷公司只会在成功放款后的第一个月,才开始收取相关费用。

3、“潜在竞争”引发市场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产品、服务行业和客户群体与商业银行具有同质性。出于竞争原因,小额公司在融资渠道、经营模式上,较商业银行缺乏比较优势,使得小贷公司在资金成本、盈利能力上受到局限,产生预期收益、资本回报下降的经营风险。

换届风气方面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隐患点篇3

“假离婚”有哪些类型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1、假离婚有哪些类型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2、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

3、无效民事行为。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1财产风险。

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弄假成真”风险。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根据现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立法精神,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即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当然,婚姻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虚假调解离婚的,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自己真实愿意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要求撤销。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在

调解离婚后又与他人结婚的,那么对于离婚一事就不能再要求撤销,而只能在财产上要求重新审理。

4、有必要从制度上审核和处罚“假离婚”吗

假离婚虽然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但由于公民有结婚离婚的自由,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又因为婚姻中的恩怨是非这些感情因素是无法为外人道的,所以在当事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明确表达了自愿离婚的意思并依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后,对自己离婚的效力无法用“意思表示不真实”主张无效、对财产的处分结果无法简单用合同法中的“显失公平”予以撤销,因此,不管双方出于什么动机离婚,离婚的效力却是真实有效的。

也因为上述的原因,审核真假离婚是有相当难度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因此也无需从法律或制度层面上去处罚假离婚者。为追求经济利益的假离婚隐藏着巨大风险和后患,往往使游戏法律和婚姻者受到事先无法预知的困扰而追悔莫及。正如布鲁斯的比喻,“你激怒了婚姻,婚姻必然抛弃你”。

文章来源:律伴网>

换届风气方面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隐患点篇4

劳务派遣存在哪些风险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派遣公司主体合法性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用工单位要切实审查劳务派遣公司主体资格,随时把握公司动向;劳务派遣公司要不断掌握与提高服务水平、社会声誉、发展状况等息息相关的信息,对于劳务派遣人员较多或者资质欠佳的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提供相应担保,签订担保协议,避免劳务派遣公司主体不合法带来的风险。

2.派遣合同(协议)规范性

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派遣合同应对派遣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人员管理、用工关系、社保与法定福利、费用结算时间和方式、赔偿或补偿方式、派遣工作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保密条款等方面进行约定。建议聘请法律顾问根据海事用工情况进行条款设计与审核。

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工侵害海事合法权益的赔偿责任,应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明确,派遣员工违反海事的规章制度造成海事损失的,视为派遣服务机构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派遣服务机构对海事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视情节追究派遣人员的责任。以强化了派遣服务机构的雇主责任,还可以最大限度的弥补我们的经济损失劳务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必须交一份至海事存档备查,在使用派遣人员前,必须先确认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换届风气方面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隐患点篇5

虚开收入证明、在职证明,存在哪些风险

我在成都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公司有400余名员工,去年因为房市行情,许多同事都赶着买了房。

因为买房、买车之类都需要开收入证明,当时岀于帮助员工实现心愿的考虑,总经理让我们做了一个关于虚开收入证明的内部规定,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这项内部规定岀台以后,一直实行到现在,目前还没有岀过什么问题,但我心里总是有些忐忑,不知道这项规定的效用能有几成,是否需要改进,如开证明时让员工提供购房、购车相关合同等。

请大家教我,怎么样既帮助了员工,又保证公司没有好心办坏事。

本案例非常贴合各单位操作实际,需要我们仔细反思和总结,只有这样,才

可能寻到既帮了员工、又不坑公司。

(1)企业情况。成本一家国企,员工400余名,去年许多同事买房。

(2)内部规定。为帮助员工实现购车、买房,总经理要求可以为员工虚开收入证明,但要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自己要求公司虚开收入、社保证明的,产东得主张任何法律权益。从实行到现在,没有出任何问题。

(3)害怕出事。内容规定的效用如何?可否完善?有些忐忑

(4)欲达目标。既帮员工、又不抗公司。

一听到“虚开证明”,我就感觉到不对,因为毕竟不是真实的,如今法规相对比较健全,一定存在着风险的,虽然目前“风平浪静”,今后来看,有以下风险。

(1)银行起诉企业

为满足员工购房购车,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证明上就有单位的公章,银行依此证明向员工发放贷款。如果贷款月供超出员工实际收入,员工将无力承担,只能中断银行还款。如果银行核实,将发现单位出具了虚假收入证明,于是,银行可将单位和员工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企业虚开收入证明的行为是违反民法中“诚信原则”的,而且也无法排除与员工“恶意串通”的嫌疑,可以说,企业开假证明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对银行的利益造成了侵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企业的这种不诚信行为,很可能被银行拿入“黑名单”,对单位今后的贷款、融资等都不好。

(2)产生劳动纠纷

员工在外遭遇交通事故,为向责任方获取较高的误工费,在员工的要求下,企业为员工开具了超出员工实际收入的虚假收入证明。

今后,如果员工以此证明为据,因交通事故误工期间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申请企业补收入差额和社保,包括正式上班后要求以该收入证明中的收入给予付薪等,虽然企业可拿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银行工资流水帐明细来说明,但一般劳动合同只说的是基本工资,没有说明全额工资是多少,银行流水只能证明公司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并不能说明每月都足额支付。基于这种逻辑和实际情况,如果员工起诉,

企业极可能存在败诉。

(3)承担伪证责任。

员工家属工伤后,员工本人参与了家属的护理,在护理误工费开具收入证明时,公司为满足员工想多得到赔偿的愿望,开具了虚高的收入证明。

如果家属所在单位认真核实,将不会认可这个收入证明,而且这家单位可以对员工的单位进行起诉。根据有关法律,诉讼相关人伪造证据,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存在劳动关系。

有时候,有的员工虽然已经离开公司,而且没有办离职手续,后来找到公司,说现在没有上班,想办理信用卡等,让公司出具一份收入证明,公司就答应并开具了收入证明。

后来,如果员工拿着该收入证明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由于该证明上明确说到该员工是公司的员工,而且有公司公章。如果公司认可该证明是真实的,并认为该证明不能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来证明(比如:离职申请表),公司也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公司规定,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

保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这个申请,是十分脆弱的,处处存在着法律漏洞。到时员工反悔着受公司协迫才写的这个申请,否则不给出具申请;虽然说是“员工要求公司虚开”,但证据何在?难道都进行录音,不太现实;还说“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这更是违法的,员工有没有什么权利,需不需要维护,是法律和员工自己决定的, 企业根本无权强制性取消。

所以,这种先小人的做法,也无法杜绝真小人来钻空子的

基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存在以上风险,公司还是应当实事求是,做到以下几点,就会少许多风险,同样也能帮到员工的。

(1)确定好时间段。在收入证明中,清楚写好“某员工从某年某月某日到现在(也就是开具证明的当天)是本单位的员工。这样就避免了员工今天拿着证明无理取闹的出现。

(2)收入实事求是。将员工收入分解成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保、奖金等项目,将员工入职到现在的月平均工资如实填写即可,不夸大。这样就将选择权让给了银行。

(3)明确证明用途。在证明中,阐明用途,同时说明其他用途无效

(4)建议多份证明。如果员工一人的收入达不到贷款的条件,建议其让家人也让单位开具证明,多份收入证明以达到贷款的条件,只是时间上要多花一些。

(5)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公司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开具证明,而不是满足员工的虚假要求,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或者直接说公司“有规定”,员工也会理解的。

案例解读:

1、国有企业,员工400余人

2、公司很多员工买房购车需要开收入证明

3、公司为帮助员工,做了一个虚开收入证明的规定。

4、规定:员工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

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5、内部规定出台以后,一直也没有出什么问题

案例解析:

一、员工开收入证明的用途

1、购买房子、车子等

这个是最多的一种。很多人购买房子,办理购房贷款,银行都要其出具收入证明,证明其是有能力还款的。银行会根据贷款额度需要购房者有某种程度的收入,很多人购房,全家的收入是足以偿还贷款的,但是懒得办理手续,或是其他人是个体经营不好办理手续,于是就要求公司给虚开收入证明

最近公司就有几个人要求公司给开收入证明,都是买房子的,都要求开高一些。

2、办理信用卡

说到办理信用卡,很多银行办理信用卡都会要求办卡人开收入证明,而且信用卡办理人员也会直接跟你说,多开点,这样可以额度高一些,我就遇到一个直接告诉我开多少合适的。

3、为了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有些人为了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是租住廉租房,要求公司给开具比实际工资低的收入证明。

4、其它原因

有些人在出现交通事故或是其它伤害的时候,为了多拿误工费,要求公司给其开较高的收入证明,很多时候公司就给开了。

还有些人想离职,又想捞一笔,于是编个理由买房子什么的,让公司开收入证明,其实是想用这个来敲一笔。

二、公司给员工虚开收入证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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