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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范文三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3-12 19:05:08

《存在》是由汪峰作词、作曲并演唱的一首歌曲。该曲于2011年10月17日单曲首发,后收录在汪峰发行的专辑《生无所求》中。2012年1月19日,该曲获得2011年度北京流行音乐典礼年度金曲的奖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村一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一村一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3篇

【篇一】一村一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

明溪县村(社区)法律

顾问工作主要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居)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居)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对村(居)选举过程的监督。在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对选举各环节进行监督,对选举投票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5、对村(居)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林、家田、厂房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居)的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到村居值班接受法律咨询,同时在村居公布联系方式,解答村(居)委会、村(居)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村居、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居)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017年1月

【篇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

一村一法律顾问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法治砖窑湾、平安砖窑湾这一目标,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

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三)正面导向原则。正面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协助农村组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复合共建原则。法律顾问要与农村原有的各类调解组织等相互支撑、相互补充,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建立复合机制,共同服务于基层民主法治和新农村建设。

“一村一法律顾问”主要任务

及服务内容主要任务:

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主要服务内容:

(一)基础性法律服务内容:

1、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帮助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协助农村重大矛盾纠纷调解;

3、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4、应邀列席村民代表大会、重大决策、重要管理活动和会议,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5、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

6、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7、配合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二)延伸法律服务:

1、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2、接受委托,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等活动;

3、接受委托,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篇三】一村一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篇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上墙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工作联系制度。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1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
  法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
  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
  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工作流程图
  篇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
  二○一四年十一月
  目 录
  一、 广东省规范性文件……………………………………………………4
  1、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4
  2、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10
  3、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指导意见……………17
  4、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意 见……………………………………………………………………………20
  5、 村(社区)法律顾问选派工作指引(试行)……………………………24
  6、 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工作指引(试行)……………………………27
  7、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的通
  知……………………………………………………………………………28
  8、 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利益冲突处理工作指引(试行)……35
  9、 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37
  10、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试行)………………40
  11、村(社区)法律顾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引(试行)………………43
  12、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试行)……………………………45
  13、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参考式样一)……………………………46
  14、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参考式样二) …………………………47
  15、律师台签参考式样…………………………………………………………48
  16、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和工作日志指引(试行)…………49
  17、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51
  18、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帐……………………………………………52
  19、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统计表……………………………………53
  二、深圳市规范性文件……………………………………………………54
  1、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的通
  知……………………………………………………………………………54
  2、 附件1深圳市司法局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小组…………………63
  3、 附件2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量化考核指标……………………………64
  三、南山区规范性文件……………………………………………………68
  1、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办公室 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一流法
  治城区建设第二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68
  2、 附件1南山区“三官一师”进基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71
  3、 附件5南山区“三官一师”进基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之四……………79
  4、 附件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量化考核指标……………………………85
  四、其他地区规范性文件…………………………………………………89
  1、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89
  2、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法律顾问进村
  (居)工作的实施意见……………………………………………………96
  3、珠海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103
  一、 广东省规范性文件
  1、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委办发电〔XX〕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XX年5月5日
  抄送:省委常委、副省长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构建法治广东、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协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各市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推进工作。全省分步组织实施,先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全面推开。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省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篇三:XX年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大同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大同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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