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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教务管理平台范文三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2-27 09:30:16

教务,是汉语词汇,解释为有关教学活动的行政事务,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央美术学院教务管理平台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中央美术学院教务管理平台3篇

【篇一】中央美术学院教务管理平台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赏析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原中央美术学院陈列馆,建于1953年,地处北京市东城区校尉胡同5号。馆内藏品1.3万余件,涉及古今,兼顾中西,囊括各个美术领域,体现出不同艺术类别的风格样式。不仅有艺术大师、当代著名美术家的代表作,更有自建院以来历届学生的优秀作品。

新美术馆于2008年3月竣工,位于中央美院校园内,是中国最具现代化标准的美术展览馆之一。美术馆建筑呈微微扭转的三维曲面体,天然岩板幕墙,配以最现代性的类雕塑建筑,展现中央美术学院内敛低调的特质,同时也与校园内吴良镛先生设计的深灰色彩院落式布局的建筑物充分融合及协调。

这个杰出建筑的缔造者就是日本著名的建筑设计师矶崎新。作为日本后现代主义建筑设计师。设计过一系列的大型建筑物,如筑波市政中心(1979~1983)、日本兵库西胁市的图形设计博物馆(1986年)、纽约布鲁克林博物馆的扩建部分(1986年)和洛杉矶当代艺术博物馆(“MOCA”,1989年)等,大都融合理性的现代主义结构、典雅的古典主义布局和装饰、又兼有东方的细腻构件和装饰特色,被认为是亚洲建筑设计师的重要代表。

大约自1960年,他的第一个手法主义时期起,矶崎新的建筑采纳了过度强调水平钢筋混凝土部件表现力的手法,这并非不像丹下健三的风格,而是以更高的标准加强了设计定位和提高了准则。在1970年大阪世界博览会上的中心广场会演工程,宣告了一个新的、相同程度的手法主义阶段的开始。在此阶段中,他的作品表现出一种更强烈地向欧洲和美国模式的转变,并以高度抽象的布局为标志,这种布局,利用了由立方体或是弯曲的半圆柱体组成附加结构。

新风格产生于他果敢地与现代建筑的理性主义原则决裂,他试图通过综合美学来取代现代建筑的各种原则,这种综合美学,要求放弃正统现代派的教条。他的建筑强调了分散化、不和谐性、支架的间离化,以及基于广泛使用与隐喻相关的构件的参差组合之下的编排。

这种历史性的变化,在1980年代更加显著,并在设计上伴随着向一种更严格的古典主义形式的推延,当矶崎新吸收不同的西方思想时,他显示出了一种技艺高超的技术优越性。这种优越性,在为巴塞罗那1992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圣若蒂(Sant Jordi)体育馆(1983-1992)和帕拉弗尔(Palafolls)体育馆(1987-1990)做规划时,便成为指导性的主题。

在矶崎的建筑中,他尤其偏爱使用双道墙的复壁式结构,用以制造黑暗。黑暗是他早期作品中常用的隐喻手法之一,矶崎通过对黑暗的处理除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外。还用自身的深刻体验引导观者融入建筑,去寻找某种感觉,这种感觉往往是埋藏于人类内心深处而又不常触发的,按照石井和弘的解释,“黑暗本来是传统的日本式住房中普遍存在着的事物”。这使人想起中国传统民居中那种昏暗的场景,四周的空气显现出不真实的厚度,慢慢地向你挤压,沉闷、结实,让你感到踏实。

矶崎针对现代建筑尽可能地争取光线、争取空间的做法,推出自己的“黑暗空间”或“空虚空间”,追求一种现代建筑无法表达的美好的意境,表现了他反现代主义的观点,矶崎所谓的“黑暗”并不单纯指外部光线不能透入的那种空间,而是他的建筑中难以理解的、谜一般神秘的方面和他的个人观念,矶崎对人类心灵深处的某种感觉十分敏感,而用通常的建筑手法表达这些感觉很难达到目的,只有用诗的语言去描述、用心去体会才行。同时,在矶崎的早期作品中,还往往反映出无形的压力,即使这样,有时也带有一点幽默——矶崎对现实社会的讽刺、一种反现代的戏弄,那是一种在回味过沉重与压抑之后猛然领悟而发出的幽幽笑声。在读完、读懂他的建筑之后,如果能理解他的用心,必定会发出会心的笑声,笑他对现代主义讽刺的成功。

美术馆的整个设计过程对矶崎新这位国际建筑大师来说也是一个挑战。设计方面最大的难度在于,这个单体建筑既要体现自己的气质,又要和吴良镛先生的美院校园整体设计相协调。美院校园实际上是一组新的建筑群,它的深灰色彩以及院落式的布局营造出沉稳的氛围,要和这样一组建筑为伍,并且要不失现代化美术馆应有的先进性和艺术家风度,的确不是易事,并且美术馆用地并不开阔,而是紧邻园区的圆形雕塑馆,一切因素导致新的美术馆和现有建筑群找到恰当的关系是设计初创时不可回避的难题。矶崎的建筑与手法主义密切相关,他摆脱了现代主义的“和谐、均衡、完整、统一”的经典构图原则的约束,在“多元、混杂、片段、夸张、变形、倒置”等逆反形式中寻求新的审美机理;他反对“功能决定形式”的僵死教条,而开辟了“从形式到形式”、“为风格而风格”的更自由、更大胆、旁征博引的构思新天地。

【篇二】中央美术学院教务管理平台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篇三】中央美术学院教务管理平台

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毕业工作管理规定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规范毕业及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加强对毕业环节的过程监控和管理,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讨论,明确以下研究生毕业工作管理规定,各专业学科组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学位论文和毕业创作(设计)的开题

(一)研究生综合测评I通过后,进入学位论文及毕业创作(设计)的选题和开题工作。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撰写论文及创作(设计)工作计划,填写并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毕业创作(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时间:硕士一般为第4学期末或第5学期初,博士为第4学期。

(二)研究生开题应考虑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社会价值及研究完成的可行性,具体开题的学术标准和要求由各专业学科分委员会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开题组织:各院系组成开题小组,硕士研究生开题小组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以上3~5人组成;博士研究生开题小组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3~5人组成。开题小组应至少包含1名本专业方向外导师。

(四)开题内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主要针对所选题目的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进行阐述。研究生应在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报告,并在开题会上陈述。毕业创作(设计)选题及开题报告应体现本专业教学定位、研究心得及探索性。

(五)开题程序:各院系统一组织开题报告会,开题小组就研究生的选题进行评议、审核,并形成结论。院系应将开题报告及结论汇总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开题通过的学位论文和毕业创作(设计)选题不得自行更改。如若更改需要再次开题并经过审核。开题未通过者,需在开题小组指定的时间进行二次开题。如二次开题仍未通过,并入下一届研究生进行第三次开题。第三次开题应不晚于第7学期。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者,按肄业处理。

二、毕业创作(设计)及学位论文写作

各学科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创作(设计)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论文及创作(设计)作品完成的学术标准、导师的指导工作规范等内容,并行文告知各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三、综合测评Ⅱ

研究生进入毕业创作(设计)及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后,应进行第二次综合测评。综合测评Ⅱ主要对研究生毕业创作(设计)及学位论文开题后的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检测,其中理论类专业综合测评Ⅱ应包含完成一篇不少于五千字的学术论文。具体测评方式及合格要求可由各院系制定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综合测评Ⅱ原则上应安排在第7学期。

四、毕业创作(设计)成绩评定

研究生完成毕业创作(设计)后,应进行成绩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计,记入研究生个人成绩单,并作为评定优秀毕业创作(设计)的依据。

成绩评定在毕业创作(设计)展期间,由各学科组统一组织进行。各学科根据需要组成若干评分组评定成绩。指导教师可参加评分组,但不对本人指导的学生评分。学科组对成绩进行审核及受理申诉,评出优秀毕业创作(设计)奖,并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毕业创作(设计)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毕业。未达到毕业分数者按结业离校。

五、学位申请

研究生应在第8学期前基本完成学位论文,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填写《中央美术学院学位申请表》,由指导教师对学位申请人的论文、创作(设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可进入毕业及答辩环节。不合格者,将视学业情况毕业或结业离校。

六、学位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学位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实行先表决、后评分的程序,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及程序要求参照《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答辩程序及有关规定》。

学位论文须通过答辩方可获得相应学位。学位论文成绩作为评定优秀学位论文的依据。

七、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

学校鼓励研究生在读期间踊跃参加学术实践,包括在本学科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创作/设计作品参赛、参展等。参加北京市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者,在读期间必须在本学科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八、毕业展览及学位论文评奖

1、普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皆可参加毕业展览及学位论文评奖。

2、评奖比例为当年毕业研究生数量的15%(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3、研究生优秀作品奖包括优秀设计、优秀创作、优秀论文三类,不分等级,由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在规定比例内自行确定评奖类别及比例。

  4、评奖组织及方法由各学科组决定,各院系推荐优秀名单,经学科组核定,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备案。

5、获奖者将根据学校规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九、毕业生档案留存

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包括以下环节资料:

1.成绩单:院系留存。

2.开题报告:院系留存,将开题结果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上报研究生院归入学生档案,一份研究生院留存。

4.论文评议书:一式两套,一套院系留存,一套上报研究生院归入学生档案。

5.答辩决议书:一式三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上报研究生院归入学生档案,一份研究生院留存。

6.学位论文:院系自行留存;纸质文本报学校3套提交国家图书馆、CNKI全文数据库、研究生院存档;学位论文电子版需提交院图书馆存收。

7.毕业生学位论文、毕业创作(设计)题目、成绩汇总: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上报研究生院留存。

8.毕业创作图片(设计)图片光盘:院系留存,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光盘一式两份提交研究生院留存。

本规定2010年7月第一次修订。2012年6月第二次修订。2013年6月第三次修订。2017年6月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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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sippr-abrasives.cn/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2023/0227/5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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