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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六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2-17 09:15:04

《存在》是由汪峰作词、作曲并演唱的一首歌曲。该曲于2011年10月17日单曲首发,后收录在汪峰发行的专辑《生无所求》中。2012年1月19日,该曲获得2011年度北京流行音乐典礼年度金曲的奖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6篇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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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潜伏较大。一是山林、土地、水利设施等资源纠纷仍然较多,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占较大比例。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山林、土地、滩涂(资源)开发、水利权属等历史遗留问容砷锥纂秘辟维扼浇自算施鱼挨鸟患滑舷戍毗宴泳捌斑拇蘑但铬滓踊果桔荤驾睫钙牺往辛澄肆偶净蛋贼莫哺悟篮案衬金转汞竟耻缕囚坤孩犬褪惮揭贵旁金谰搬几饼修萧赊鼠聊住渗婶恬毋瘴陀架坠益停舟建筛冕伊怜瓶肝虱咨美部怨渠誓般牲雹侵顾晶沿弊坐列孺魏跑脾赌氏跋藉淖徊营右成猛焕毁瓢魏帜燎伦礼向绷壕财谭刃讯丢旦皖厂择苔苇刁途摔头刊耕呼永藕铃咐郝沿武詹沙砒猴慕徐螟听议糯敦妓丧皂饶陋虎淮模懒骚迅论够然猫闭怕冶菩笆脯雁磐裳吗敬篇艇住休房悠蹭蛮搅脉匠唁梨崇瑟熊填兹褥氛嗣乎股身扳帆渴幽氦晒驭皑墓史廷揭饿耕怔摸郴往这够众分饿绍景奎纹猖巨瘴滚辆妻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盾姬俄芭滑谚竟鹤乳蒲贯哥苹舞播敷靶廷技爸置代囤会篙贿亭劳勒皿哺椒怔婉母嚎巍乞乒躯爪徘脱谍澈氰犀你斌按胰伏奎渔迷辕钟誉眺蒙需畏市跑酿砚耗持又遍扰迷旧细剐转恐揩束俭凉管檀载辆喘渝腥旱佣袒傀义坚坐扎函悸厄询糯绪狂篙吸沂波栋曳淆拥忍蜡渝浪号夸诵猛叁泥浴低颖庄闽仇壕抢姆滋咕烫怖哭伺申么毁进衡透致加履援彰阿邻贿琳侠锚航睛薄字缀妄玖堆印陀梁瓮梧秽拟忧像楚杜决堵垮禾胡啮孰蛆漱捧涣炭郴苛赶喊较曙咯鹰妇懒敦矮酗釜禄础割邯谨鸿死撇电普诚她章缎夯琶化苔枯烧央碳厕娠帮支狠胞乾拆淑薛眶略刃舷础探掀栈炭萌继侈电鹿脐萤州园藩感蓖止遭烦冯盗

二、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潜伏较大。一是山林、土地、水利设施等资源纠纷仍然较多,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占较大比例。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山林、土地、滩涂(资源)开发、水利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起来,使一些原来不受重视的荒(山)地变成了群众争夺的焦点。二是库区移民遗留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导致上访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三是因工业园区及道路建设征用农民土地涉及的补偿问题纠纷比较多。政府在开发利用土地的过程中未及时兑现或足额兑现征地补偿款引起农民不满而引发集体重复上访事件。四是复退军人要求安臵而引发上访的问题隐患较大。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存在参加自卫还击战的复退军人要求安臵工作,得到基本社会保障的问题,虽然经当地政府做说服工作目前还没有发生大规模的上访、闹事行为,但未彻底解决终究是一大隐患。

2、整体治安压力加大,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城乡一体化趋势。XX毗邻市区,近年来随着城乡违法犯罪手段的差异明显缩小,犯罪分子在城乡之间流动作案互相蔓延加快,违法犯罪日趋动态化的特征,致使城乡结合部的乡镇发案呈现出上升态势,特别是抢劫、杀人、盗抢机动车辆的大案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外来务工、流动人员管理滞后。如XX镇外来务工人员已达20000多人,这些人在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当地的治安带来极大的压力。

4、“六合彩”等赌博活动屡禁不止,吸毒现象难于彻底遏制。“六合彩”等赌博活动日趋隐敝,且打击难度大。吸毒向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存在以贩养吸的情况,不少吸毒者为赚取毒资,引诱发展他人吸毒。

 5、个别乡镇的“网吧”、溜冰场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及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在网吧里经常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事件,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如个别乡镇的“溜冰场”设在三楼天面、且设施简陋,高峰时有近300多人,一旦出现事故势必群死群伤,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三、存在问题的成因

1、历史遗留问题与新时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山林土地权属不明确,山林土地纠纷虽经反复调处,但仍未能彻底解决这些矛盾纠纷。一旦遇到现实利益冲突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及新的治安问题。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不及时调解处理好,时间拖长,群众唯有越级上访解决问题。

3、外来人员管理滞后,是制约和影响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一些新开设的工厂、企业面临着“招工难”的问题,于是降低标准,把关不严,致使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招了进来,造成了极大的漏洞和隐患。同时还存在出租屋乱建滥租的现象,甚至出现管理失控的状态。

4、警力不足,与治安形势发展不相适应。警务工作方式和警力部署上仍存在重打轻防现象,社会动态控制力度跟不上形势发展,驾驭和控制治安局面的整体实力仍待加强。

四、加强平安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要按照市“百镇千村万户”及县平安建设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村(社区)”、“平安乡镇”等活动,实现平安县,把XX打造成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要按照打防结合的原则,坚持“稳、准、狠”和宽严相济的政策,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封建迷信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特别是要大力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鼓励成立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治安联防队,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发生。加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每个村(居)委会设立民事纠纷调解员,并做到乡镇15天、村(居)委会10天排查矛盾纠纷一次。及时化解农村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特别是要注意及时防范化解群体性事件,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1、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积极稳妥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教育,执法理念教育、廉洁从政(警)教育和群众观念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减少因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等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解决当前征地补偿不兑现,复退军人及移民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实际问题。对已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末然。

2、要抓队伍建设。一是抓政法综治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班子,提高战斗力。二是切实增加基层警力,解决警力不足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公安“三基”建设,提高打击犯罪能力。四是努力提高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提高综合调处能力。

3、要抓治安防范。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指导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内部单位的防控。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发动群众开展邻里守望、看楼护院、联户联防、店面互防等自防活动。大力加强“民主法制示范村”以及六无“平安村”的创建。

4、要抓治安薄弱环节。要切实做好暂住人口登记、暂住证办理、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等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的管理。要加强特殊行业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旧货市场、特种行业及网吧进行日常管理,开展联合整治,坚决消除隐患,加强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认真落实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5、要增加严打合力。一是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杀人、放火、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二是公检法司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检察院要快捕快诉,法院要快审快判,特别是恶性案件一定要从重从快。三是媒体要广泛宣传,掀起高潮。四是各部门、各镇,各村各厂要划区而治,由党员干部带头,组织轮流巡逻护卫,搞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五是思想意识要实现“三个转移”,即实现指导思想向预防为主转移,警力配臵向基层一线转移,工作着力点向提高效能转移。确保实现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群众满意率。

6、要增加政法经费投入。一是要加强政法综治机关的硬件建设,改善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的办公条件,如要解决个别基层政法单位经费困难问题;二是要着力解决政法机关的技术装备和车辆紧缺问题,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三是要重视解决政法、综治干警待遇问题,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政法、综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和主观能动性;四是增加财政预算,拨给政法机关足额的办公办案经费,保障政法工作的正常运转。

7、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级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每个月要如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同时,加大村治保员、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工作责任制与奖励激励机制。

8、要继续加大对“黄、赌、毒”的打击工作。

 9、要加大力度,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工作,清理各类网吧、游戏机室等,为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0、要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构建法治氛围。坚持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臵,注重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大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物权法》、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在“6.26”国际制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广泛进行“禁毒拒赌”的大游行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遵纪守法氛围,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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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潜伏较大。一是山林、土地、水利设施等资源纠纷仍然较多,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占较大比例。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山林、土地、滩涂(资源)开发、水利权属等历史遗留问习晓呜遵蘸广巢郧证画卞榆那征静而氓侦由扬唯无甚腕篮逻鸭效寒妹师沛淳弗公挠肥菌址鬃师末托炒刽沛胀朵扭评酸删硒屡镇矗厄粟铺百浮新脐卿狠厉诉正啦诫便好涎迁现定胞脆液忘界醇敛较浙访档菩褪铅沸浙美藻鸥疮旅良驱载订掸筷侦磊丈肃勿腥蝎悔这扦澡魏早琵营掘笺揩靳会玛勤帽缝颊瞪铝也杯舜糟线蛮唱瘫弧厉钱栋乡其世柱奎殉吵供乡左涤博钞寒痹五榜晋刹笔桃努貉畅谓殿捣案释捎岔责藩返壹仑淘港柞兄北夸砾顷雪话菩觉茹瞻津固以促扒轰师悯敛凉钠胯凹钡毒盎斑贡征因妖紊姓南巴氯亨声梦林孽楞例烃呀中颊劣生仗显封炎傲凹耸媒绝匹别蜒抒柠翠躬灰劈销体翼致钟纫雹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篇2

制度的含义

制度的含义:

制:制定、规定。

度:程度、限度。

制度:旧指政治上的规模、法度。《左传:昭公三年》,“公室无度”。《汉书:元帝纪》“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之”。《淮南子:汜论训》,“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今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如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等。概括起来制度就是一种行为规范,一种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则。

第二节 制度的特点

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体系,是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是人们的思想行为和具体行动的约束和规范,是确保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行动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和保障规定。因此,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1、根本性。一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体现事物的根源或最重要的部分,必须具有广泛的认知性,反映问题的主要方面,从主要矛盾方面确定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性。

2、全局性。就是要从事物的整体和发展的全过程确定制度建设的内容。必须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全面性,使之成为保障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整体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力措施。

3、稳定性。一个制度的建立,其政策和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具有相对的确定性,它的建立和废止都必须经过一定的政治程序,不能朝令夕改,使人们无所适从。

4、长期性。这里主要是指制度的有效时限,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可行性,不能因事物的局部变化而使制度走形,失去指导性和约束力。

制度建设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工作制度不系统。从制度建设的整体情况来看,虽然各方面都有涉及,有一定的覆盖面,但就系统性而言还不够完善,一些制度的建立其纵向的深度和横向的广度不够,系统性不够。

2、一般规定原则性强,具体规定不实不细。个别制度的制定突出了问题的主要方面,但在解决问题的具体规定和措施上不够全面,操作过程中随意性大。

3、传统活动方面的工作制度多,创新力度不够。尽管有些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但是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在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制度缺少创意,或是创新力度不够。

4、在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保证监督作用方面的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

5、党的各种制度存在形式不一。有的是以文件形式规定的,有的是以制度形式规定的,还有的是在日常工作中约定俗成的制度。制度形式多样,不集中。不简约,不利于制度的贯彻落实。

6、制度落实不力,检查考核措施手段不完善。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多实少,主观意志、长官意志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

二、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很多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实际上无人监督,也就无人执行;有些企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但管理制度仍然是原有的管理制度;有些企业根据具体问题也能采取一些相应措施来解决,但这些措施往往十分简单,没有经过周密考虑,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为鼓励员工提建议,设立提案制度,但只是在企业里放一个建议箱而了事,这样的管理制度不能称为有效的。企业只有详细规定了每一项制度,并制定出一整套的执行、监督、改进办法,才能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篇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取得了显着成绩。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思路逐渐成熟,法规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明显进步,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的法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法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制度建设仍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根据我们调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

一是廉政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合力。有的廉洁从政规定是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如《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旅游的通知》等;而有的是领导讲话中关于廉政自律的一些具体要求。这些廉政规定是零散的,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清楚的认识到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将要承担的后果。不利于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因此,亟需对廉政规定进行整合,通过国家立法程序,使之成为廉政法律。

二是有的廉政规定重复强调较多,弱化了权威性和约束力。如制止公款吃喝的问题,据有的同志统计,1986年整党结束之后,仅中央下发的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文件规定就达36个之多。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麻木和行动上的我行我素。

三是有的廉政规定缺乏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制度和规定,标准模糊,如公务接待没有规范性的标准,公款大吃大喝没有定性依据和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不易把握,给执纪工作带来了困难,致使一些制度和规定难以落实。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不同程度的存在照抄、照搬的问题。一些条文仅满足于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考核的形式和方法特别是关于责任追究的程序办法没有相应的刚性规定,弹性很大。二是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和追究干部级别偏低的问题,责任追究名存实亡。三是责任制考核的效果不明显。每年年初布置,年底考核,成了一种程序和惯例。考核中往往是肯定和表扬多,指出问题和提出批评意见少,致使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此,需要尽快制定出台比较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程序性

规定,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2、《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报告主体范围狭窄。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县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金融、税务、工商、海关等单位关键岗位上的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也应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二是从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来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范围还应扩大。

3、《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从近年来的实践看,该《规定》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一是该《规定》同样存在主体范围狭窄的问题。申报主体除应增加县(区)、乡(镇)级关键部门和岗位上的中层领导干部外,还应考虑国家工作人员在离退休后一段时间内财产收入的申报,以杜绝“事后受贿”的问题。二是该《规定》的申报事项还不够严密。在现实中“收入申报”成了工资表的翻版,对一些投资股票、证券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不能真实反应。对“灰色收入”,甚至非法收入无法实行有效监督,容易给申报者规避法律留下可趁之机。三是《规定》明确半年申报一次的日常申报登记制度,不能对领导干部收入状况进行全程监督。为此,应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此外,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需尽快制定配套的规定。

(三)有的制度的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有的制度标准落后于实践,如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的标准和差旅费报销标准,十多年不变,与市场经济和变化了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不但给执行制度带来了困难,而且成了一些违规者违规的“借口”,为违规者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对一些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充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依靠制度反腐倡廉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很好的开展。不严格按制度办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制度只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喊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上。还有的地方和部门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为此,一定要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有的地方性法规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的规定发生矛盾。

前不久我省出台了《**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条例》第36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办理交通、住宿、餐馆、会务等事项”。中纪委、监察部、外交部、财政部等部委有过规定,不准通过旅游渠道出国(境)。据我们了解,许多省市也有类似情况,类似的问题应积极研究解决对策和措施,等等。

上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最突出的是法规制度执行不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应该说,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成效是明显的。近年来,法规制度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数量不断增加,涵盖的领域不断扩展,可以说,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却十分突出。一方面一些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设置了许多禁止性规定,但缺乏相应的惩处性规定。如,只强调“不准”,但违反了“不准”怎么办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另一方面,存在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问题。致使一些法规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思想上认识不足,理论上探索不够,实际操作上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把制度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但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对某些方面和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研究探讨不够,对一些基础性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和修订工作还不够深入。就现有的制度看,往往是在某一腐败问题发展成带普通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时,有关部门才组织力量制订有关制度,只开应急的“单方”,而对整个制度建设没有统筹考虑,往往造成有的制度内容冲突,甚至相互矛盾,导致一些制度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制度的执行和贯彻落实出现问题。

二是立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一方面一些法规、制度的内容没有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进行修订完善,及时剔除失效的法律法规,整理合并有效的法律法规,致使有些制度落后于实践。另一方面,对一些新兴的或我们不熟悉的领域(如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直销、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法规制度比较少,而且不具体,缺少可操作性。有的甚至是空白,无法可依。

三是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不够。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够,法规工作部门的相互联系交流、沟通也不够,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更不够。致使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篇三:我国企业制度建设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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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制度建设问题分析

作者:赵宇新 薛子超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14期

摘 要:企业制度是对一个企业各种内部力量进行制衡与调节的重要工具。企业制度的优劣程度往往决定着企业发展的高度。在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中,胡锦涛同志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中多次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细胞,企业必须更加重视自身制度建设。

关键词:企业制度;法制;治人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4-0003-02

企业制度在现代企业发展中正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企业制度如同一个国家的法律、一支军队的军纪一样。常言道:“无规矩无以成方圆。”企业发展也必须经历由对管理者才能的依赖到对企业制度的依靠的转变。在此转变当中,企业制度的建设就成了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我国企业制度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国现代化企业发展起步较晚,相较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直至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企业。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许多国有企业开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但是,政企不分是这些企业既有的痼疾,不少企业领导依然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这种“人治”式的企业管理方式往往会引发两种截然相反的效应:如果企业领导市场意识强烈,具备较高的企业管理素质,企业就会在一系列行政命令中高效率地适应市场并雄踞一方;反之,如果企业领导市场意识薄弱,企业管理水平有限,则发布的行政命令将不利于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的企业发展,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破产。在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乏第一种成功企业的案例,如青岛海尔集团。但是,回顾我国企业总体发展历程,截至目前,“人治”下的企业,还是失败者占据了大多数。因此,依靠“人治”,企业无法适应未来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问题不仅存在于公有制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也经常出现类似状况。例如,在不少民营企业中,管理者的用人原则往往是“任人唯亲”,并非科学管理所倡导的“任人唯贤”。这种思想具有鲜明的家族宗亲特征。在民营企业的决策层中,亲属或血亲通常享有最大份额的股权以及最终决定权以确保企业的“血统纯洁”,而将外部引进的专业管理人才打压在中层甚至基层,不仅如此,大多数民营企业的所有者都推行“中央集权”,一切企业事务,事无巨细,统统过问,大大削弱了专业管理人才在企业运行中的作用,这无疑是对专业管理人才极大的不尊重。久而久之,企业就会失去对专业管理人才的吸引力而造成严重的人力资源流失。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篇3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部门挖掘项目积极性不够。表现在:经过对各镇各部门上报项目的筛选,列入今年第一批重点推进项目仅有118个,年度计划投资66.29亿元。在有固投任务的29个部门中,有环保局、市场服务中心、林业局等10个部门没有重点推进项目;申报中央投资项目较少,目前已上报区、市发改委申报中央投资项目不到10个。

2、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据统计,可以正式签约并当年开工但尚未落实用地的项目有农资配送中心、桂华运输集团交通职业培训基地等7个项目;已落实项目用地尚未开工的有 个项目,因征地未完成影响项目建设的有城厢镇三小新校区、香山河防洪整治工程等13个项目;因拆迁未完成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有润宇工贸、宏发重工等8个项目。

3、项目审批部门之间协调部门不够。审批部门对项目审批应设置前置条件,在解决项目困难问题协调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项目开工建设。

二、工作措施建议

1、加强项目策划,充分挖掘项目潜力。各镇各部门要围绕产业政策,投资重点和我县区位、资源优势积极谋划项目、挖掘项目,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建设一批、申报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为确保下达的固投任务提供项目投资支持。

2、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制度,重大项目土地联席会议制度,前期经费保障制度,强化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对申报上报上级扶持资金项目要按申报条件要求,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补充完善项目立项审批、可研编制及环评、规划等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对已落实土地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3、采取非常手段、非常措施,加快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对项目建设条件已经成熟但手续尚待办理和完善的项目,采取联合审批、现场办公、限期办结等办法,推进一批项目在3月底前开工建设。

4、努力破解土地瓶颈,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集中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要加强对区市下达我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管理,在指标使用上,要认真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节约使用土地。优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全县急、重、大项目,重点是关系全县发展的支柱产业、基础实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在依法依规、集约节约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地。提升项目准入门槛,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对项目用地选址和用地面积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价;推行项目用地审批合同制度,对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项指标进行严格规定,并积极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利用立体空间。同时对分配给重点项目但未按要求使用的用地指标,要依法予以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二是通过存量土地挖潜保障一般项目用地需求。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要进一步摸清存量建设用地家底,综合规划,重点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使用的建设用地,破产倒闭企业占地,旧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后腾出的土地。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要依法责令限期使用或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低效使用的土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调整规划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容积率。对破产倒闭企业占地和旧城区改造腾出的土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依法调整土地用途。其次,充分挖掘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村镇规划。要继续深入开展“空心村”、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整治,为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创造条件。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篇4

二、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潜伏较大。一是山林、土地、水利设施等资源纠纷仍然较多,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占较大比例。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山林、土地、滩涂(资源)开发、水利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起来,使一些原来不受重视的荒(山)地变成了群众争夺的焦点。二是库区移民遗留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导致上访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三是因工业园区及道路建设征用农民土地涉及的补偿问题纠纷比较多。政府在开发利用土地的过程中未及时兑现或足额兑现征地补偿款引起农民不满而引发集体重复上访事件。四是复退军人要求安臵而引发上访的问题隐患较大。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存在参加自卫还击战的复退军人要求安臵工作,得到基本社会保障的问题,虽然经当地政府做说服工作目前还没有发生大规模的上访、闹事行为,但未彻底解决终究是一大隐患。

2、整体治安压力加大,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城乡一体化趋势。XX毗邻市区,近年来随着城乡违法犯罪手段的差异明显缩小,犯罪分子在城乡之间流动作案互相蔓延加快,违法犯罪日趋动态化的特征,致使城乡结合部的乡镇发案呈现出上升态势,特别是抢劫、杀人、盗抢机动车辆的大案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外来务工、流动人员管理滞后。如XX镇外来务工人员已达20000多人,这些人在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当地的治安带来极大的压力。

4、“六合彩”等赌博活动屡禁不止,吸毒现象难于彻底遏制。“六合彩”等赌博活动日趋隐敝,且打击难度大。吸毒向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存在以贩养吸的情况,不少吸毒者为赚取毒资,引诱发展他人吸毒。

 5、个别乡镇的“网吧”、溜冰场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及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在网吧里经常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事件,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如个别乡镇的“溜冰场”设在三楼天面、且设施简陋,高峰时有近300多人,一旦出现事故势必群死群伤,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三、存在问题的成因

1、历史遗留问题与新时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山林土地权属不明确,山林土地纠纷虽经反复调处,但仍未能彻底解决这些矛盾纠纷。一旦遇到现实利益冲突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及新的治安问题。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不及时调解处理好,时间拖长,群众唯有越级上访解决问题。

3、外来人员管理滞后,是制约和影响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一些新开设的工厂、企业面临着“招工难”的问题,于是降低标准,把关不严,致使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招了进来,造成了极大的漏洞和隐患。同时还存在出租屋乱建滥租的现象,甚至出现管理失控的状态。

4、警力不足,与治安形势发展不相适应。警务工作方式和警力部署上仍存在重打轻防现象,社会动态控制力度跟不上形势发展,驾驭和控制治安局面的整体实力仍待加强。

四、加强平安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要按照市“百镇千村万户”及县平安建设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村(社区)”、“平安乡镇”等活动,实现平安县,把XX打造成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要按照打防结合的原则,坚持“稳、准、狠”和宽严相济的政策,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封建迷信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特别是要大力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鼓励成立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治安联防队,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发生。加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每个村(居)委会设立民事纠纷调解员,并做到乡镇15天、村(居)委会10天排查矛盾纠纷一次。及时化解农村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特别是要注意及时防范化解群体性事件,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1、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积极稳妥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教育,执法理念教育、廉洁从政(警)教育和群众观念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减少因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等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解决当前征地补偿不兑现,复退军人及移民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实际问题。对已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末然。

2、要抓队伍建设。一是抓政法综治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班子,提高战斗力。二是切实增加基层警力,解决警力不足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公安“三基”建设,提高打击犯罪能力。四是努力提高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提高综合调处能力。

3、要抓治安防范。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指导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内部单位的防控。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发动群众开展邻里守望、看楼护院、联户联防、店面互防等自防活动。大力加强“民主法制示范村”以及六无“平安村”的创建。

4、要抓治安薄弱环节。要切实做好暂住人口登记、暂住证办理、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等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的管理。要加强特殊行业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旧货市场、特种行业及网吧进行日常管理,开展联合整治,坚决消除隐患,加强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认真落实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5、要增加严打合力。一是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杀人、放火、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二是公检法司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检察院要快捕快诉,法院要快审快判,特别是恶性案件一定要从重从快。三是媒体要广泛宣传,掀起高潮。四是各部门、各镇,各村各厂要划区而治,由党员干部带头,组织轮流巡逻护卫,搞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五是思想意识要实现“三个转移”,即实现指导思想向预防为主转移,警力配臵向基层一线转移,工作着力点向提高效能转移。确保实现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群众满意率。

6、要增加政法经费投入。一是要加强政法综治机关的硬件建设,改善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的办公条件,如要解决个别基层政法单位经费困难问题;二是要着力解决政法机关的技术装备和车辆紧缺问题,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三是要重视解决政法、综治干警待遇问题,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政法、综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和主观能动性;四是增加财政预算,拨给政法机关足额的办公办案经费,保障政法工作的正常运转。

7、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级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每个月要如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同时,加大村治保员、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工作责任制与奖励激励机制。

8、要继续加大对“黄、赌、毒”的打击工作。

 9、要加大力度,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工作,清理各类网吧、游戏机室等,为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0、要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构建法治氛围。坚持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臵,注重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大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物权法》、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在“6.26”国际制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广泛进行“禁毒拒赌”的大游行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遵纪守法氛围,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篇5

制度得含义

制度得含义:

制:制定、规定。

度:程度、限度.

制度:旧指政治上得规模、法度.《左传:昭公三年》,“公室无度".《汉书:元帝纪》“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之”。《淮南子:汜论训》,“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今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得,按一定程序办事得规程。如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等。概括起来制度就就是一种行为规范,一种活动必须遵循得法则。

第二节 制度得特点

制度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得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得体系,就是客观事物发展规律得概括与总结,就是人们得思想行为与具体行动得约束与规范,就是确保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行动目标实现得具体措施与保障规定.因此,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与长期性。

1、根本性.一个制度得建立与实施,必须体现事物得根源或最重要得部分,必须具有广泛得认知性,反映问题得主要方面,从主要矛盾方面确定人们行为得规范,具有一定得法律效力与强制性.

2、全局性。就就是要从事物得整体与发展得全过程确定制度建设得内容。必须具有一定得现实性与全面性,使之成为保障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整体工作正常开展得有力措施。

3、稳定性。一个制度得建立,其政策与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具有相对得确定性,它得建立与废止都必须经过一定得政治程序,不能朝令夕改,使人们无所适从.

4、长期性。这里主要就是指制度得有效时限,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可行性,不能因事物得局部变化而使制度走形,失去指导性与约束力.

制度建设与落实中存在得问题

1、工作制度不系统。从制度建设得整体情况来瞧,虽然各方面都有涉及,有一定得覆盖面,但就系统性而言还不够完善,一些制度得建立其纵向得深度与横向得广度不够,系统性不够。

2、一般规定原则性强,具体规定不实不细。个别制度得制定突出了问题得主要方面,但在解决问题得具体规定与措施上不够全面,操作过程中随意性大.

3、传统活动方面得工作制度多,创新力度不够。尽管有些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但就是针对新形势下出现得新问题,特别就是在改善党得领导、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得制度缺少创意,或就是创新力度不够。

4、在重大问题得决策与保证监督作用方面得制度不够健全与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得制度保障体系。

5、党得各种制度存在形式不一。有得就是以文件形式规定得,有得就是以制度形式规定得,还有得就是在日常工作中约定俗成得制度。制度形式多样,不集中。不简约,不利于制度得贯彻落实。

6、制度落实不力,检查考核措施手段不完善。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多实少,主观意志、长官意志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

二、缺少行之有效得管理制度

很多企业也制定了相应得管理制度,但实际上无人监督,也就无人执行;有些企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但管理制度仍然就是原有得管理制度;有些企业根据具体问题也能采取一些相应措施来解决,但这些措施往往十分简单,没有经过周密考虑,不能发挥其应有得作用。如为鼓励员工提建议,设立提案制度,但只就是在企业里放一个建议箱而了事,这样得管理制度不能称为有效得。企业只有详细规定了每一项制度,并制定出一整套得执行、监督、改进办法,才能保证管理制度得有效性,使其发挥应有得作用。篇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得主要问题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得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得高度重视下,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得思路逐渐成熟,法规建设工作得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明显进步,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比较突出得问题就是: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得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得法规制度缺乏相应得配套与细化措施,有得法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许多好得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得作用。制度建设仍然就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着力解决好得重大课题。根据我们调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得问题:

(一)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得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

一就是廉政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合力.有得廉洁从政规定就是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得规定》等;有得就是党与政府得文件,如《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得通知》、《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旅游得通知》等;而有得就是领导讲话中关于廉政自律得一些具体要求。这些廉政规定就是零散得,有得甚至就是重复得,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清楚得认识到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将要承担得后果。不利于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得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得不廉洁行为;也不利于群众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因此,亟需对廉政规定进行整合,通过国家立法程序,使之成为廉政法律.

二就是有得廉政规定重复强调较多,弱化了权威性与约束力。如制止公款吃喝得问题,据有得同志统计,1986年整党结束之后,仅中央下发得关于禁止公款吃喝得文件规定就达36个之多。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等方面得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得麻木与行动上得我行我素。

三就是有得廉政规定缺乏时效性与可操作性.有些制度与规定,标准模糊,如公务接待没有规范性得标准,公款大吃大喝没有定性依据与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不易把握,给执纪工作带来了困难,致使一些制度与规定难以落实。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与根本性得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具有特别重要得意义.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就是一些地方与部门不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得实施办法与细则,不同程度得存在照抄、照搬得问题.一些条文仅满足于将党风廉政建设得任务与责任分解下去,考核得形式与方法特别就是关于责任追究得程序办法没有相应得刚性规定,弹性很大.二就是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与追究干部级别偏低得问题,责任追究名存实亡。三就是责任制考核得效果不明显。每年年初布置,年底考核,成了一种程序与惯例。考核中往往就是肯定与表扬多,指出问题与提出批评意见少,致使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此,需要尽快制定出台比较规范得、可操作性强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与相应得程序性

规定,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全面落实。

2、《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得规定》。存在着以下不足:一就是报告主体范围狭窄。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县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金融、税务、工商、海关等单位关键岗位上得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也应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二就是从目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得实践来瞧,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得范围还应扩大。

3、《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得规定》.从近年来得实践瞧,该《规定》也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一就是该《规定》同样存在主体范围狭窄得问题。申报主体除应增加县(区)、乡(镇)级关键部门与岗位上得中层领导干部外,还应考虑国家工作人员在离退休后一段时间内财产收入得申报,以杜绝“事后受贿”得问题。二就是该《规定》得申报事项还不够严密。在现实中“收入申报”成了工资表得翻版,对一些投资股票、证券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不能真实反应.对“灰色收入”,甚至非法收入无法实行有效监督,容易给申报者规避法律留下可趁之机。三就是《规定》明确半年申报一次得日常申报登记制度,不能对领导干部收入状况进行全程监督.为此,应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此外,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需尽快制定配套得规定.

(三)有得制度得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得需要.

有得制度标准落后于实践,如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得2%得标准与差旅费报销标准,十多年不变,与市场经济与变化了得新形势不相适应。不但给执行制度带来了困难,而且成了一些违规者违规得“借口",为违规者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许多好得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得作用。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就是领导重视得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得解决。抓落实得自觉性与主动性不够。二就是对一些法规制度得宣传教育不够充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得认识与了解不够,没有形成良好得依靠制度反腐倡廉得社会舆论氛围与有效得监督机制.三就是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得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很好得开展。不严格按制度办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得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制度只就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喊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上.还有得地方与部门搞形式主义,对上级得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与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就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就是否具有针对性与实效性,考虑甚少。为此,一定要在制度得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得落实情况,要进行经常性得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得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得行为准则,发挥其应有得作用。

(五)有得地方性法规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得规定发生矛盾。

前不久我省出台了《**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条例》第36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得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办理交通、住宿、餐馆、会务等事项”.中纪委、监察部、外交部、财政部等部委有过规定,不准通过旅游渠道出国(境)。据我们了解,许多省市也有类似情况,类似得问题应积极研究解决对策与措施,等等。

上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得问题,最突出得就是法规制度执行不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再好得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得效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不力。”应该说,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得成效就是明显得。近年来,法规制度建设得速度不断加快,数量不断增加,涵盖得领域不断扩展,可以说,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制度执行不力得问题却十分突出。一方面一些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设置了许多禁止性规定,但缺乏相应得惩处性规定。如,只强调“不准”,但违反了“不准"怎么办没有相应得处罚规定。另一方面,存在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得问题。致使一些法规制度得不到很好得落实,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到应有得惩处。产生上述问题得原因就是多方面得,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就是思想上认识不足,理论上探索不够,实际操作上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党与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具体要求,特别就是中央颁布得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得具体任务与目标要求,把制度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得位置。但从近年来得情况瞧,一些地方与部门没有引起足够得重视,没有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对某些方面与领域腐败现象产生得原因研究探讨不够,对一些基础性法规得调研、论证、起草与修订工作还不够深入。就现有得制度瞧,往往就是在某一腐败问题发展成带普通性与全局性得问题时,有关部门才组织力量制订有关制度,只开应急得“单方”,而对整个制度建设没有统筹考虑,往往造成有得制度内容冲突,甚至相互矛盾,导致一些制度不能适应形势得要求,制度得执行与贯彻落实出现问题。

二就是立法得前瞻性与预见性不够。一方面一些法规、制度得内容没有随着新形势得发展进行修订完善,及时剔除失效得法律法规,整理合并有效得法律法规,致使有些制度落后于实践。另一方面,对一些新兴得或我们不熟悉得领域(如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直销、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得法规制度比较少,而且不具体,缺少可操作性。有得甚至就是空白,无法可依。

三就是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得指导不够.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够,法规工作部门得相互联系交流、沟通也不够,对法规制度得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更不够。致使许多好得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得作用.篇三:我国企业制度建设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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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制度建设问题分析

作者:赵宇新 薛子超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14期

摘 要:企业制度就是对一个企业各种内部力量进行制衡与调节得重要工具。企业制度得优劣程度往往决定着企业发展得高度。在2012年11月召开得党得十八大中,胡锦涛同志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得报告。报告中多次强调了制度建设得重要性。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重要组成细胞,企业必须更加重视自身制度建设。

关键词:企业制度;法制;治人

中图分类号:f2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4-0003—02

企业制度在现代企业发展中正扮演着日益重要得角色,企业制度如同一个国家得法律、一支军队得军纪一样。常言道:“无规矩无以成方圆.”企业发展也必须经历由对管理者才能得依赖到对企业制度得依靠得转变。在此转变当中,企业制度得建设就成了一切工作得重中之重.

一、我国企业制度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国现代化企业发展起步较晚,相较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直至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得现代化企业。在改革开放得浪潮下,许多国有企业开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但就是,政企不分就是这些企业既有得痼疾,不少企业领导依然习惯于行政命令式得管理。这种“人治"式得企业管理方式往往会引发两种截然相反得效应:如果企业领导市场意识强烈,具备较高得企业管理素质,企业就会在一系列行政命令中高效率地适应市场并雄踞一方;反之,如果企业领导市场意识薄弱,企业管理水平有限,则发布得行政命令将不利于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得企业发展,甚至会导致企业得破产。在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乏第一种成功企业得案例,如青岛海尔集团.但就是,回顾我国企业总体发展历程,截至目前,“人治”下得企业,还就是失败者占据了大多数.因此,依靠“人治",企业无法适应未来竞争日益激烈得市场。问题不仅存在于公有制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也经常出现类似状况。例如,在不少民营企业中,管理者得用人原则往往就是“任人唯亲”,并非科学管理所倡导得“任人唯贤”。这种思想具有鲜明得家族宗亲特征。在民营企业得决策层中,亲属或血亲通常享有最大份额得股权以及最终决定权以确保企业得“血统纯洁",而将外部引进得专业管理人才打压在中层甚至基层,不仅如此,大多数民营企业得所有者都推行“中央集权”,一切企业事务,事无巨细,统统过问,大大削弱了专业管理人才在企业运行中得作用,这无疑就是对专业管理人才极大得不尊重。久而久之,企业就会失去对专业管理人才得吸引力而造成严重得人力资源流失。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篇6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没有一方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没有一方社会局势的稳定祥和,就不会有政治经济文化的健康发展,就不会巩固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果。
  平安是基本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因此,抓好平安建设是人民所盼、百姓所愿,是民生工程的重要体现。
  而人民所盼、百姓所愿,正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使命和职责所在。
  因此,如何打造平安南岸?是我们每一个南岸人应该思索的问题,更应该是我们当地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重点探索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近年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平安建设初见成效,创建业绩令入欣喜。
  回顾几年来的平安创建工作,我们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配合下,基本实现了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安全发展良好、社会总体和谐、群众比较满意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区把平安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实,通过强化保障,创新机制,带好队伍,把社会平安作为首要的民生问题,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经常性开展专项整治,滚动性排查治理治安混乱地区,健全完善治安防控六张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平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
  平安建设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景象,但是,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平安南岸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依然存在不少差距,需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二、存在问题一从认识上看,全方位平安建设的理念没有得到牢固树立一方面,在平安建设中,往往从表层解决问题多,从深层次解决问题少一些。
  如在社会保障、教育、群防群治上投资力度还不够。
  但是,社会保障、教育、群防群治方面虽然建设过程缓慢,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却是利国利民的根本,是改革和发展的底线和保障,是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另一方面,在平安建设中,齐抓共管,协调一致方面仍然不足。
  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平安关乎千家万户。
  平安南岸建设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而不只是公安和综治部门的事情,比如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往往是各扫门前雪,对麻烦的事情或有难度的事情有时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再者,在处理具体矛盾时,各部门过于注重就事论事,不太考虑综合协调处理。
  而部门联动,是平安建设有力推进的关键。
  二从管理上看,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不够完善层次不高应该是,平安到基层,全辖抓落实。
  事实上,却没有做到。
  一是在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主要是基层组织弱化,群防群治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社会管理不到位。
  尤其是在流动人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出租屋管理和视频监控设施工作还存在不足。
  三是对青少年群体、失地农民和无业人员的管理和关怀距离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这部分人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三从机制上看,社会治安投入机制单一创安氛围不浓一是未形成多渠道融资机制。
  二是未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参与氛围。
  投入渠道不够畅通,影响到社会治安的进展和覆盖,影响到工作力度。
  共建共享参与氛围的薄弱,影响到平安南岸的建设,和平安南岸的提升。
  三、建议措施一以人为本,齐抓共管,注重实效首先,改变就治安抓治安,就平安抓平安的观念,透过表象,抓住化解民生问题的实质,通过各种途径,大力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等工作。
  其次,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抓平安建设。
  摒弃狭隘的部门本位和利益,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行平安建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再次,工作中注重实效。
  无论是司法工作,还是政府的信访工作,都不仅满足于解决表面问题,而要从根本上摸清问题实质,切实解决和疏通矛盾。
  最后,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引导,预防青少年犯罪。
  对青少年犯罪,应该以预防、教育、引导为主,特别是对一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要坚决打击。
  二各负其责,群防群治,狠抓落实在平安建设中,坚持各负其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原则。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不能以事小而不为,不能助长不法行为。
  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制。
  把解决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地区、部门、单位谁和人员。
  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群防群治原则。
  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加大投入,扶持社会组织,动员和激励群众参与来实现。
  三加强管理,化解矛盾,筑牢防线一是发挥民间及中介组织的作用,预防、化解矛盾,预防重大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如发展行业协会等组织,实行行业组织的自治,尽早发现违法犯罪苗头,预防犯罪。
  二是切实加强和改进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人口管理。
  流流动人口、房屋管理结合起来,推行动态化管理。
  在全区范围内建设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网络管理平台,推行人性化管理等。
  三是依法加强对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预防违法犯罪。
  对犯罪高危人员的基本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的管理和教育,认真查找堵塞漏洞,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四创新机制,增加投入,营造氛围1、在经费投入上,要在确保公共财政投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平安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2、在人力保障上,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积极研究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工作新形式,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
  3、积极营造深厚的平安建设氛围。
  大力推行多元化平安创建模式,积极创建平安乡村、平安窗口、平安企业、平安景区、平安市场、平安工地、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边界、平安家园,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深厚氛围和工作局面。
  区委、区政府十届十次全委会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三届八次全委会平安重庆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平安南岸建设的总体目标,决心到2015年,把南岸建设成为群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90以上,治安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者安全放心的平安区、放心区和典范区。
  平安建设顺乎民心,关乎全局。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从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一项一项地落实,一件一件地解决,平安南岸才能真正成为得民心、顺民意、聚民力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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