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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怎么成立国有公司【3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4-07 19:40:07

截止到2019年12月,全国共有38734个乡级区划,包括8516个街道、20975个镇、812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1个县辖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怎么成立国有公司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乡镇怎么成立国有公司3篇

乡镇怎么成立国有公司篇1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思考

[摘要]本文简单分析了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建立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及在建立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反腐倡廉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现有的工作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案件查办的需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适应新形势下案件查办的需要,是国有企业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然而,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腐败案件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在反腐工作中,由于制约查办案件的因素较多,难以发挥其有效的作用。探索建立国有企业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共同实现“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共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的目标,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

(一)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办案力量薄弱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力量配备较薄弱,一是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二是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有的既无机构又无人员,有的有机构没人员,有的只有纪委书记,没有工作人员,这种状况很难有效地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2.业务不熟悉

由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机会少,查办案件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案件取证不充分、不严谨,程序不规范,质量不符合规定。

3.人情干扰大

国有企业领导交流慢或长期不交流,致使人际关系复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身在其中,查办案件容易受到人情干扰,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腐败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增大了查办案件的难度

1.作案手段狡诈,呈现隐蔽性

当前,腐败案件呈现高职务、高智商、高技术“三高”趋势。一些违纪违法者以深厚的阅历和较高的智商,加之熟知法律法规,综合利用各种高科技手段。已由单一性逐步向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已从过去简单的以权谋私和监守自盗,转向运用专业知识、制度漏洞进行犯罪活动。有的利用业务掩护,损公肥私;有的规避法律,借鸡生蛋;有的以借用、置换、低价购买等方式侵占国有资产。

2.涉案人员多,呈现群体性

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搞腐败,带坏了班子。任人唯亲,以我划线,精心编织和构建自己的“小圈子”,编成一个庞大的关系网。因此,查处案件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

3.涉及领域更广泛,案情更复杂,呈现宽泛性

一是发案领域越来越广。违纪违法案件已由实权部门和热点领域,向相对清廉岗位延伸。二是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案件往往涉及多人,多种性质的错误,情况错综复杂。三是跨区域作案。随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不断深入,跨市、跨省作案较为普遍。

二、建立案件查办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在性质、手段、方法、类型、规模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变化,仅仅依靠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力量,查办案件确实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需建立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整合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一)建立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方法

1.垂直领导,整合办案力量

坚持垂直管理是建立办案协作制度的关键环节,国资监管纪检监察组织要组成专门办案协作机构,统一领导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问题。一是坚持以查办疑难案件、重点案件为主的原则。根据案源信息,由各企业排查筛选出案情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线索,或案发单位查处有困难、有阻力的案件线索,进行协作办案方式查处。二是落实案件主办责任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案件都明确主办人员,提高办案效率。三是从各企业抽调办案骨干建立人才库。根据案件特点,从人才库中确定一名案件主办人,若干协办人,组成联合调查组执行案件调查任务。四是为打破人情关系的束缚,发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不参与本单位案件办理,案发单位纪委不得过问和干预联合调查组的工作。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协作办案的基本原则、办案纪律、保障措施及组织领导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协作办案机制有章可循。在案件管理方面,要做到“三定”、“四统一”,即定方案、定进度、定时限,统一办案程序、统一调查取证要求、统一公文格式、统一组卷立卷标准,确保案件查办的效率和质量。在纪律要求方面,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履行主、协办人员职责,保证案件查处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奖惩到位,保障有力

一是对协作办案的有功人员,办案协作机构要给予奖励,在交流、选拔人才方面予以优先;对违反办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办案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后勤保障。在办案过程中,由办案协作机构协调解决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建立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优势

1.人力资源得到整合

实战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入人才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有效解决了个别企业存在的有案无人办或有人无案办的情况,有利于将企业有限的办案资源合理集中到查办案件的攻坚战上来。

2.人情环境得到优化

异地抽调的办案人员来到全新的工作环境,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上级纪委做坚强后盾,不顾虑他人干预,不怕打击报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调查中。

3.业务能力得到提高案件调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科学。调查方案的制定、案件突破口的选择等都有严密的科学规律,在办案协作机构的统一指导下,不同单位的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4.监督制约得到加强

在协作办案过程中,由办案协作机构对案件进行全过程的把关,抽调的办案人员可以对调查程序、办案纪律、执纪标准、处理结果进行全过程的互相监督,实行调查与审理环节相脱离,有效提高案件的质量。

三、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办案协作机制虽然具有突破案件快、办案效率高、定性准确等优点,但也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高度重视。

(一)要依纪依法安全办理

协作办案人员具有一定的临时性。参与协作办案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一定的急于求成和干完就走的想法,因此,要避免为办案而办案的思想,要从服务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考虑执纪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树立抓出腐败分子是成绩,查出问题,还干部清白也是成绩的办案关,确保依法依纪安全办理。

(二)要努力发挥查案工作的治本功效

查办案件就如同作外科手术,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人员,只是完成任务的一半。要想根治,还需把查办案件与宣传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结合在一起,在源头预防上下功夫,努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

1.查办案件是最有说服力,最直截了当的教育手段

一是要发挥好震慑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当身边的腐败人员被查处,对正在腐败和准备腐败的人是最大的震慑。二是做好警示教育。坚持把办案过程作为教育过程,加大宣传力度,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

2.查办案件是发现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的最佳时机

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产生,都有其产生的背景、环境和原因。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平时不易被发现,但通过查办案件,这些在管理制度,监督约束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就全面暴露出来。因此,要以查办案件为手段,查找分析发生违纪违法的根源,采取措施,帮助发案单位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用完善的制度,防止腐败行为的再次发生。另外,还要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制度贯彻执行。查办案件给强化监督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要根据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建立明晰的、严密的权力运行程序,从体制上消除个人说了算的弊病,让大家可以监督,能够监督,敢于监督,从而避免权力被滥用,杜绝前腐后继现象的发生。

总之,建立国有企业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是适应新形势下案件查办的需要,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提高办案质量。实现“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共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的目标,切实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水平的整体提升。

乡镇怎么成立国有公司篇2

成立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一、公司类型的选择

设立新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在中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与:

1.两种公司的成立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募集资金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3.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5.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6.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有:

优点:1、设立程序简便;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缺点: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优点: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缺点: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3、随着投资人的不断进入,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存在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五、股权设计方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一:

股东人数:2—50人

出资方式:货币,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权分配:同股同权(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行使表决权)

股权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此方案是根据《公司法》基本规定设计的,为有限责任公司最基本的股权结构设计。)

 

方案二:

股东人数:2—50人

出资方式:货币,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权分配:

1.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间也可通过协商,不按实缴出资比例另行确定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出资的比例。公司须预留一部分分红用作员工激励。

2.表决权分配的两种方式:(二选一)

(1)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结合实缴出资额、股东手中掌握的稀有资源(市场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管理资源等)确定股东会会议中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比例。

(2)当公司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比例高于【 】%时,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当公司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比例等于或低于【 】 %时,发起人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中的表决权锁定为【 】%;剩余【 】%的表决权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表决权的特别规定:增资股东将出资全部用于单个项目时,对该项目的具体决策,该增资股东享有其实际出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表决权。但此种特殊表决权不适用于公司其他事项的决策。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表决权的分配方案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由于采取的是同股不同权的形式,因此当股东转让股份时应设立更加严格的条件,对于持有特别股(分红或表决权比例高于实际出资比例)的股东转让手中股份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并由全体股东重新确定股权分配比例后方可转让。

股权激励(虚拟股权激励):虚拟股权指公司现有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的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无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被激励者离开公司将失去继续分享公司价值增长的权利;公司价值下降,被激励者将得不到收益;绩效考评结果不佳将影响到虚拟股份的授予和生效。

具体步骤:

1.确定虚拟股权占公司年度税后利润的分红比例

2.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及其资格条件

一般应包括三类人:(1)高级管理人员;(2)服务一定年限的中层管理人员;(3)高级技术人员

3.确定虚拟股权激励对象的当期股权持有数量

虚拟股权分为虚拟职位股、虚拟绩效股和虚拟工龄股,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所处的职位、工龄长短以及绩效情况,来确定其当年应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

4.确定虚拟股权的分红办法和分红数额

个人年度分红=(个人持虚拟股数量/总虚拟股数量)*上一年度税后总利润*虚拟股所占分红比例

5.确定股权持有者的股权数量变动规则

职位变动时,职位股的虚拟股权基数随之调整;随着员工工龄的增加,其工龄股也会逐渐增加。对于员工离职的情况,非正常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解约等)者虚拟股权自动消失;正常离职者可以将股权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现金发放给本人,也可按照实际剩余时间,到年终分配时参与分 红兑现,并按比例折算具体分红数额。如果股权享有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降级、待岗处分等处罚时,公司有权减少、取消其分红收益权即虚拟股权的享有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方案一:

出资方式:货币,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设立方式:公司采取定向募集设立方式,股东数不超过200人。

股权分配: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  】%(不得少于35%),其余股份采取定向募集方式募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若向社会、公司员工募集,具体办法可以通过股权基金公司,也可成立相应机构)约【  】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股权转让:

1.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限制性规定: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权激励:

(1)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并授权董事会管理,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按本方案中的规定,由受益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另外根据其购买股份的一定倍数,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延期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股份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具体步骤:

1.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提供比例分别为XX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XX%,在模拟期权持有人持有模拟期权,模拟期权股份尚未按本方案的约定转化为持有人的实有股份时,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2.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及其资格条件

一般应包括三类人:(1)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2)服务一定年限的中层管理人员;(3)高级技术人员

3. 确定激励对象模拟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4、确定模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确定依据、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5、确定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及行权程序

乡镇怎么成立国有公司篇3

建立国有企业新的领导体制

作者:姚春海

作者机构:上海第十钢铁厂党委书记

来源:上海改革

ISSN:1005-9105

年:1993

卷:000

期:010

页码:21-22

页数:2

中图分类:F270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国有企业;厂长;生产型;企业生产经营;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经营型;八十年;领导体制;政治核心作用

摘要: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国有企业以厂长负责制取代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一体制改革加强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集中统一指挥,促进了企业从生产型向经营型的转变,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强调了党委的监督保证和政治核心作用,强调了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这对推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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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sippr-abrasives.cn/zhuantifanwen/zhenxingxiangzhen/2023/0407/70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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