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05-03-01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廉洁 制度,供大家参考。
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产品实现全过程(包括原材料、工艺指标、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控制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严格落实车间、班组、各部门质量责任,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且符合市场、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获得用户的长久信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车间、供应部、物资管理部、能源计量部、质量检验部等与产品实现全过程质量相关的部门和车间。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质量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监督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第四条 检验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提出和记录。
第五条 各分管副总经理、质量检验部部长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做处理决定。
第六条 供应部、各原料使用车间、生产部、物资管理部负责各自外购、外协、贮存物资(包括原材料、配件)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处置和隔离。
第七条 各车间负责对生产中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按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第八条 质量检验部和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责任界定和考核并评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第三章
不合格品的分类
第九条 不合格品根据其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程度及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严重不合格和一般不合格两类。
第十条 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大批量不合格,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技术指标的不合格。
第十一条 一般不合格: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第四章
不合格品的控制流程
第十二条 不合格品的提出 1、进货检验中的不合格,由质量验收小组、质量检验部提出各自承担的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由质量检验部、车间提出各自承担的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
3、成品检验中的不合格,由质量检验部提出。
4、其它情况下的不合格品,发现单位应及时报质量检验部,由质量检验部确认。
第十三条
原材料不合格品控制
1、质量检验部对原料检验判定不合格后,及时通知原料现场管理人员在不合格品上
插上“不合格品”标识,等待处理决定。
2、对大批量严重不合格,由质量检验部部长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纠正或预防措施处理单》,报主管副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作出处置决定,然后由质量检验部将《不合格品处置单》、《纠正或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到供应部,由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检验部负责验证实施结果。处置决定可分为退货和让步接收两种。《不合格品处置单》一式三份,两份交发生单位,一份质量检查部归档。若处置决定为退货,供应部按要求作退货处理。退货前应将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以防误用。若非迫不得已,尽量不启用让步接收。若需让步接收,由供应部报生产副总在不合格检验报告单上签署意见,复印报物资接收单位和审计监察部按《让步接收管理规定》结算。
3 3 、
对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生产车间要合理搭配使用保证生产稳定。
4、对少量一般个别指标不合格、不影响产品性能或经配比达到生产要求的,由质量检验部在分析报告单上标注“让步接收”,通知原料现场管理员,根据分析报告单进行物料配比,配比合格后,交付生产车间使用。
5、对生产辅助材料(如配件、分析仪器、药品、编织袋等),由质量验收小组或质量检验部判为严重不合格的,立即交供应部作退换货处理;对一般不合格品,经使用部门及其分管副总提出使用意见,供应部门及其分管副总按《让步接收管理规定》签处理意见,由常务副总签“让步接收”后交物资管理部将其放置不合格品区域,直到发给生产车间试使用。对于重要物资,不允许让步接收。
第十四条 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
1、中间控制(工艺指标)出现不合格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班长或当班调度,由其进行纠正,及时调整生产直至合格;
2、对于严重不合格的工艺指标,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当班调度及当班班长,及时采取措施稳定生产保证安全,并由生产调度部下发《纠正或预防措施处理单》分析原因,予以整改。
第十五条 不合格成品控制 1 1、经检验不合格的成品,质量检验部应立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对不合格品做好标识。
2 2、对于成品虽不符合规定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的,必须经顾客同意或鉴定协议后,才能办理“让步放行”。
3、对于成品不合格影响顾客使用和严重不合格的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返工处理。
第十六条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对于交付后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上述条款有关规定外,质量检验部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对不合格品进行追溯,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联系协商退货、降级等处理办法,减轻顾客经济损失,以满足顾客的期望和需求。
第十七条 不合格品信息的统计、分析
发生不合格品后,发生单位和质量检查部应分别填写《不合格品登记台帐》,并由相关单位对不合格品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第五章
相关 文件
ZD/CX-24-85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制度》 第六章
记录
1、
JL-830-01《不合格品处置单》 2、 JL-830-02《让步接收申请单》 3、JL-830-03《未检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紧急放行申请单》
编制:
陶小梅
审核:
批准:
襄阳泽东化工有限公司
不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单
编号:JL-830-01
序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性质
生产单位
不合格数量
不合格描述:
质量检验部:
日期:
参加评审部门及人员:
批准人:
日期:
处置意见:
责任部门确认:
审批:
日期:
处置结果:
责任部门确认:
日期:
处置结果验证:
质量检验部:
日期:
襄阳泽东化工有限公司
让 让 步 接 收 申 请 单
编号:JL-830-02
序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性质
生产单位
不合格数量
不合格描述:
质量检验部:
日期:
让步接收申请原因:
申请部门:
日期:
生产调度部意见:
生产部:
日期:
主管领导意见:
批准人:
日期:
襄阳泽东化工有限公司
未检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紧急放行申请单
编号:JL-830-03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放行产品名称、数量
产品生产日期班次和产品不合格原因
申请放行原因
产品发往地或客户名称
业务员姓名
销售部长审核
注明:对于未检产品或不合格产品需紧急放行时,应由销售部业务员按本单填写,报销售部长审核后,复三份,交主管销售老总、装卸车间和质量检验部各一份。装卸车间见申请单对产品予以放行,否则不予放行。
本文来源:http://www.sippr-abrasives.cn/zhuantifanwen/guizhangzhidu/2022/0321/3929.html